洪莹莹:万千微芒 可成星河

洪莹莹,19843月出生,中共党员,南京大学法学博士,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,硕士生导师。从教十四载,洪莹莹倾情杏坛,以教为乐,不忘育人使命,先后荣获“安徽省教坛新秀”“蚌埠市三八红旗手”“安徽财经大学优秀教师”“安徽财经大学教坛新秀”等荣誉称号,并两次代表学校参加安徽省普通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,荣获第三届和第五届“安徽省普通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文科组一等奖”。20209月,洪莹莹入选“全省高校百位卓越教学名师、卓越教学新秀风采展示”。

不断探索,潜心研究,坚持以研促教  

洪莹莹积极践行“优秀的研究者未必是优秀的教师,优秀的教师一定是优秀的研究者”的理念。近5年来,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1项,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项目1项,江苏省科研创新计划1项,安徽财经大学校级重点项目1项,一般项目3项,在《政治与法律》《南京大学学报》等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十余篇,部分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。主持安徽省双基示范课1项、安徽财经大学精彩一课1项,校级重点教研项目1项,一般教研项目3项。参与商法、经济法两个省级教学团队,录制经济法视频公开课和慕课。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,所撰写论文两次荣获“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年会优秀青年论文三等奖”、两次荣获“江苏省经济法学研究会年会优秀论文一等奖”。   

严爱相济,践行师德,用真心换真情

任教以来,洪莹莹持续演绎着关爱学生的故事。洪莹莹深知对学生的培养不能仅停留在课堂上,更要在课堂之外承担起立德树人,塑造学生健全人格,培养学生实践能力,增进学生幸福感等重任,面对学生在学习、生活中碰到的种种困惑,她谆谆善诱、春风化雨、润物无声。洪莹莹曾担任过本科生班主任,在抓好班级各项工作之余,一直关爱帮助贫困生,帮他们缴纳学费,介绍家教,为困难学生组织捐款,赠送他们书籍和学习用具。她积极承担硕士生和本科生指导工作,不仅传道授业,还自费为学生购买文献资料,资助他们参加学术会议,为毕业生推荐工作岗位。她带领学生走进公检法等单位开展社会实践,指导他们参加各类教学竞赛,成绩优异。她时刻关注学生心理健康,对问题学生给予疏导和关爱,用真心帮助学生消除心理障碍。

履行职责,弘扬法治,投身社会服务

洪莹莹牢记法律人初心,通过多种方式弘扬法治精神,推进高校和地方政府及社会的法治建设。作为安徽省及蚌埠市民法典宣讲团成员,多次为我校党委中心组、蚌埠市政府、市信访局、市农业农村局、市委政研室、市档案馆、市妇联、市戒毒所、淮河水利委员会等单位进行民法典宣讲。为蚌埠市市直机关提供法律咨询,参与信访听证和行政复议,参加法律援助,帮助化解社会矛盾和各种纠纷。关心妇女儿童权益保护,于2018年荣获“蚌埠市三八红旗手”荣誉称号。

(撰稿:融媒体中心 康新萍 王怡航;审核:法学院 李如林)


安徽财经大学党委宣传部 地址: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962号

Copyright 2021 © All Rights Reserved.   皖ICP备05012239号